志存高远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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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市直交警一大队未严格执行常德公安交警推出交管人性化执法三十条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5-06-27 12:29扫一扫,手机看帖
尊敬的交警同志:

   我于6月25日由【长澧巷】右转进入【长源路】,【长源路】洞庭大道路口至滨湖路口段过去为双向通行车道,我驾车【逆向行驶】事实清楚。(ps:该路段过去为双向车道,个人不清楚何时改为单向车道,属于非故意逆向行驶)

   根据2023年08月02日 实施《常德公安交警推出交管人性化执法三十条》中“年度内首违警告十种情形”:第5款、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仅限城市道路),首次违法予以警告,不予记分和罚款;第6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首次违法予以警告,不予罚款。

   我在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间,个人名下车辆、个人驾驶证均未违反上述行为,则本次【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违法予以警告,不予罚款】。

   但本人通过APP【交管1213】申述、电话申诉均未能使相关人员合法调整处罚力度。

   还请交警同志审慎行使,落实《常德公安交警推出交管人性化执法三十条》。

   老百姓现在挣钱不易,一天都挣不到200元。

   谢谢!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市交警支队 06-27 12:29:49 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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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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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06-27 14:40
24日晚上7点多在长庚路三车道最里道路停了一下,那么宽的路,闲暇时段路上鬼都没几个去上个厕所10几分钟,搞100块。无语。
很热心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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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06-27 14:56
啥时候学校门口有这效率就好了
耕田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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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5-06-27 15:33
克服一下,交警队挣钱也难
xiaobin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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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5-06-27 16:13
很热心市民:啥时候学校门口有这效率就好了回到原帖
选择性执法
逍遥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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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5-06-28 08:58
省巡逻组的已经接收到这个消息了。严厉批评了
破帽遮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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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5-06-29 14:48
我有几次,眼睛瞎了,左转绿灯看成了直行绿灯,非故意闯红灯……
一般我几年才违章一次
志存高远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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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6-30
7楼#
发布于:2025-06-30 08:02
志存高远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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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6-30
8楼#
发布于:2025-06-30 08:13
【逆向行驶】是事实,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
可是我在APP12123申请的是  首违不处罚,予以警告。
志存高远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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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5-06-30 11:53
认真反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及《常德公安交警推出交管人性化执法三十条》。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a:第七章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b:  第七章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我对于在长源路洞庭大道至滨湖路路段逆向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感到自责,对于公安交警同志直接予以“记3分并罚款200元”,我认为处罚过重。
(1)该路段过去为双向通行路段,我最近通过查阅信息,发现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2024年9月2日发布公告对长源路实行了单向通行。因我自身没有注意交警通告及路段标志信息,在该路段逆向行驶,实属囧交通违法,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3分。
(2)我逆行时间发生在约上午10时许,前往此处是接本人的老婆与孩子,并不是故意进入此处逆行。当时时段该道路上基本无机动车通行,也不处于学生上下学时间,且我发现逆行后,及时调头(我已快接近洞庭大道路口的情况下,在知道自己逆行后未继续逆行,进行调头)。未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我主观进行了改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应对我进行200元最终金额处罚。
(3)况且,<常德公安交警推出交管人性化执法三十条>也反映了交警同志意在进一步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不应在执法中,对我此次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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